補償僅限“因航司原因造成的延誤”
2017年1月1日起,中國民航局發布的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正式實施,規定要求:“國內承運人(航空公司)的運輸總條件中應當包括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;若給予補償,應當明確補償條件、標準和方式等相關內容。”
1月9日,國內42家航空公司對外公布了航班延誤補償標準。其中,包括國航、東航、南航、海航在內的多家航空公司,都選擇了“最主流”的補償標準——因航空公司原因在起飛地延誤超過4小時(不超過8小時)補償200元;延誤超過8小時,補償400元。
另有七家航空公司表示,“無論何種原因,航班延誤或取消,航空公司不提供經濟補償。”但這些公司承諾,將依據延誤時間,向行程受影響的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。
值得注意的是,航空公司提供補償,僅限于“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”。根據民航局有關數據,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,在航班延誤的幾個主要原因中,“航空公司原因”位列“天氣原因”和“空管原因(含流量)”之后,排名第三,占比為19.16%。
對于這則消息,網友們展開了熱烈討論。有網友認為,有了明確的補償標準,旅客遇到長時間延誤時,權益有了保障,至少不會被當成皮球一樣踢來踢去了。還有網友表示,此舉能有效減少投訴,避免沖突,民航在服務保障環節又一次走在其他交通部門的前面。
不過,也有網友質疑,既然是民航局發布的規定,為何有些航司可以理直氣壯的表示不補償呢?另有不少網友指出,航班延誤原因,應由第三方判定。“如果航司把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,也歸結為天氣原因,旅客該怎么分辨?”
帶火延誤險熱銷,春運訂單同比增六成
航司公布延誤補償標準,除了在網絡引起熱議,還意外帶火了航班延誤取消險的銷售。記者從攜程、去哪兒等在線旅游網站了解到,近幾日平臺上關于航班延誤取消險的咨詢與預訂量均出現大幅飆升,且有不少都是與春運機票相關的訂單。
記者在攜程機票頻道看到,航班延誤取消險每份20元,航班抵達目的地延誤超過3小時及以上賠償300元;發生返航或備降,賠償300元;航班被取消賠償100元。保險條款中,并沒有限定航班延誤原因。也就是說,無論任何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,只要達到賠償標準,旅客就能獲得相應賠償。
據攜程機票相關負責人介紹,入冬以來,國內多城市霧霾嚴重,航班延誤頻頻發生,航班延誤取消險的銷量也在不斷增加。“以往,買延誤險的主要是商務出行人士,春夏季是投保高峰期。現在,投保人群開始向休閑游旅客擴散,秋冬季也同樣銷售火爆。”
以今年春運高峰期(1月24日-2月4日)為例,攜程平臺上航班延誤取消險的銷量與去年同比增加了60%,超過夏季峰值。可以看出,盡管航空公司的服務措施也在日趨完善,但不少旅客仍希望通過購買保險,為自己的行程增添保障。
從客源地來看,上海、北京、廣州、深圳、成都等5個城市的旅客,投保意識最強,熱衷購買延誤險。若按照航線來看,飛往重慶、北京、成都、烏魯木齊和廣州的航班,由于延誤情況較嚴重,出險量最高。
“航班延誤取消險受到旅客歡迎,除了有保障范圍廣,賠償金額高等因素外,理賠方便也是一大特色。”據該負責人介紹,旅客在攜程平臺購買了延誤取消險,出險后可“一鍵理賠”,無須繁瑣的證明材料,就能快速收到賠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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